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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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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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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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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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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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1-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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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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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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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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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意义和应用前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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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高等教育教学领域中的重大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有重要研究意义和近期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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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有较大的研究和改革意义,能解决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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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研究意义,有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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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意义不大,应用前景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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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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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且分析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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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但分析不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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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部分情况,分析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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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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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论依据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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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充分,有较强的理论基础,科学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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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较充分,有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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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和理论基础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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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明确,理论基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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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及方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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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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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合适、重点突出、关键问题选择准确
(17-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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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适、关键问题选择较准确
(12.1-16.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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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合适、只抓住了部分关键问题
(8-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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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没有抓住关键问题
(7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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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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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先进,可行且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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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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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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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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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预期目标和成果(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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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和成果明确,有先进性或有突破,受益面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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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和成果较明确,有一定的先进性,有较大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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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和成果不够明确,受益面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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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确,无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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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础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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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积累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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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原有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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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相关工作的积累,基础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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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类似工作、基础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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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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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具备的改革条件和保障措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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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条件和保障措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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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条件较好,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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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条件和保障措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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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条件和保障措施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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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组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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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多研究成果,学术水平高;成员结构合理、研究力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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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成员结构合理、研究力量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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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结构基本合理、研究力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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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结构不够合理或研究力量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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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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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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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说明:
1.对9个二级指标进行打分,评价总分做排序用;
2.拟立项项目二级指标的等级评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B+C≥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