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安排
各学科专业根据缺额及申请调剂考生人数等情况,安排一轮或多轮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参加第一批次复试,若放弃参加,须提交自愿放弃考试承诺书(附件1),否则一律按缺考处理。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具体由各专业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其他调剂批次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根据招生计划缺额及考生提交调剂申请情况确定,见官网(http://sygcxy.nepu.edu.cn/)通知公告或公众号(东油油工院公众平台)通知。
(二)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指定地点线上复试;其他调剂批次复试形式:线上复试。
(三)复试程序
1.一志愿
(1)资格审查
1)复试当日正式开始前,考生须在指定地点向复试工作小组秘书提交下列材料:
①资格证明材料
应届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复印件。
往届考生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复印件。
国外学历人员同时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学习证明材料
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等)、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③背景材料
当场签订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当日随机确定小组考生的复试次序,所有考生须在指定地点按序参加复试,若因不抗拒原因不能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线上复试,须向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及说明,经批准方可不在指定地点参加线上复试。
(2)复试平台
复试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请考生提前熟悉操作。备选复试平台为“钉钉”。
如上级部门发布更适用的面试系统或平台,不排除更换的可能,届时会提前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2.调剂批次
(1)资格审查
1)复试当日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资格证明材料
应届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
往届考生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含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国外学历人员同时须出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同时提交《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的扫描件。
②学习证明材料
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题目、目录、摘要等)、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③背景材料
提交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交视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提交本人签名的《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4)扫描件。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以“三位数字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并发给复试工作小组秘书。
2)复试当日随机确定小组考生复试次序,所有考生须在摄像头前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由复试工作小组秘书拍照存档。
(2)复试平台
复试采用“钉钉”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注册、熟悉操作。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
如上级部门发布更适用的面试系统或平台,不排除更换的可能,届时会提前在官网或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素养和能力
(1)学术学位型硕士考生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基于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进行口试,并由复试小组根据需要,对考生进行深度考察,如对于在指定地点线上复试的一志愿考生进行面对面考察、对于线上复试的调剂考生增加口试环节时长等。
(2)专业学位型硕士考生
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理论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基于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进行口试,并由复试小组根据需要,对考生进行深度考察,如对于在指定地点线上复试的一志愿考生进行面对面考察、对于线上复试的调剂考生增加口试环节时长等。
(3)复试参考科目
l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复试参考科目:《石油工程》(第二版),陈涛平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年
l油气井工程专业复试参考科目:《石油工程》(第二版),陈涛平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年
l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复试参考科目:《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油气储运工程》,严大凡张劲军主编,中国石化出版社,2003年
l海洋油气工程专业复试参考科目:《石油工程》(第二版),陈涛平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年
l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复试参考科目:《石油工程》(第二版),陈涛平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11年;《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油气储运工程》,严大凡张劲军主编,中国石化出版社,2003年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至今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成绩;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科研协作能力、团队意识、应变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6)思想政治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素养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按专业方向划分)共8个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4人、秘书2人,并于面试当日随机抽取确定,对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以01、02等序号随机编号。
(二)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面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五)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接触。
(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技术保障等工作。复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所有考生复试成绩,将复试小组成员评分表及所有原始记录材料、录音录像资料妥善留存。
(八)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九)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十)原则上按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依据一志愿考生优先原则,综合考虑每位考生的总体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均可进入复试)。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个学科门类范围。其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
(二)调剂考生的遴选原则
(1)优先调剂本科专业一致考生和报考一志愿专业与调剂专业一致考生。
(2)优先调剂地质类、化工类、计算机类、数学类、机械类、力学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等面向学科交叉的专业考生。
(3)在招生计划缺额内,各专业类考生,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可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互调,优先接受同类型及学术学位型向专业学位型的调剂。
(4)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申请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6)对初试科目不相同的申请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相同,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下文简称为“调剂系统”)进行,各招生专业接收调剂人数等具体信息以调剂系统中发布为准。
(2)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将会同学校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工作
1.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录取工作具体事宜按照《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部在官网统一发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每轮复试前在石油工程学院官网上公布。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
五、其他事宜
本办法由东北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学府街99号
办公地点:石油工程学院331A房间
联系电话:0459-6503531 13674599136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