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此表为上报数据指定模板,不得擅自调整、变动:
2、统一填写:“单位代码”—10220、“推荐类型”—普通、“排名方式”—专业,“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号,“定向或补偿单位代码”不填;
3、“院系所代码”请按以下对应编号填写:01地球科学学院、02石油工程学院、03化学化工学院、04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0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6电气信息工程学院、07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08经济管理学院、09电子科学学院、10数学与统计学院、11外国语学院、12人文科学学院、14艺术学院、16 软件学院;
4、“专业代码”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中“东北石油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情况一览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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